※ [本文轉錄自 GoodbyeNao 看板]

作者: dizzy000 () 看板: GoodbyeNao
標題: [公告] 華山藝文特區不是創意產業用地
時間: Mon Jun  2 17:16:32 2008

華山 free!!!
自由_&_免費
有興趣來搞自由革命,沒興趣來看免費表演
六月開始,每個禮拜六,@華山 ( 台北市八德路&忠孝東路交叉口 )



以下內容來自友人之msn

要不要暴動
再華山裡面
華山公告是藝術用地
就是政府公告
現在
     文建會BOT 給三個大企業
那三個大企業
把華山搞成創意園區
跟藝術無關
文建會沒有法律引許他們給那三個企業
     文建會應該是自己找專業人士去直接管理華山
     那是國家藝術用地
而最近有300個藝術家
     要去那邊辦展出
但那300藝術家
被說資格不符
現在整個要暴動
     所以我們現在開始會每個禮拜六都去裡面表演
直接表演
不申請
因為我們是藝術家
藝術用地,就是給藝術
不是給創意產業
如果被趕
觀眾就要說憑什麼趕
就會有人鼓譟
不跑
直接硬幹
來驅趕就說他們非法
不是我們非法
有人的地方就有藝術
你自己說是藝術就是藝術
六月就開始囉
拼了





以下內容來自華山文化園區網頁
http://huashan.cca.gov.tw/

文建會:華山ROT案依促參法引入民間參與辦理 [2007-04-17]
有關立委高志鵬等人於96年4月13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文建會刻正推動之華山創意文化
園區ROT案件中土地租金設定過低,且標案公告於本(96)年2月15日上網係刻意隱瞞
招標期程,亦恐有綁標意圖等等,恐係立委對於此案之規劃與執行現況有所誤解,本
會特此聲明如下:


有關「創意文化園區」之設置與發展政策,係近年來政府在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重要
的施政目標,目的在積極以產業鏈的概念形態,重新定義文化產業的價值,開拓創意領
域,以使人文與經濟互相結合,兼顧文化積累與經濟效益,因此在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中
亦已就「規劃設置創意文化園區」第一期計畫編列近14億之經費預算來進行全面發展。
依此文建會積極進行五大創意文化園區之規劃與設置。



而所謂創意文化園區之發展構想,非以商業營利導向為考量,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所具備
的空間區位、歷史條件、以及藝文人士對本區高度的認同感,實有助於將本區營造成為
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首選地點。為利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亟需由民間與政府共同合作,
文建會站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立場,更需以開放積極的態度來建構文化創意行銷
通路,創造跨界產業交流平台,以使國內文化內涵得以永續發展且行銷國際,在華山創
意文化園區完成整備階段,即依促參法之相關規定徵求民間投資,期能做為文化創意產
業環境發展政策落實之第一步。



本會提供華山舊有建物採ROT方式徵求民間投資,目的在引進民間更具專業創意與活力,
以使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能符合市場性,而其中規劃特保留的劇場、排演等空間將以低
價提供藝文界使用,更是考量對於國內藝文活動產業之扶植。「徵求民間參與投資華山
創意文化園區文化創意產業引入空間整建營運移轉計畫案(ROT案)」除規範權利金之計
收外,投資人對於舊有建築空間之整建及整體營運依評估至少有新台幣1.5億元之投注,
第一年至少應投入七千五百萬元。依本案前期財務評估需至營運後第9年始得有回收,故
投資人無論在財務及專業營運上皆需有相當之負擔,因此
,本案之推動係依促參法引入民間參與之精神辦理,本案租金比例之設定,除依據前期
評估結果來做考量,更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
惠辦法」第2條規定設定,投資人所需負擔之土地年租金估計在新台幣一千六百萬元左
右,實無賤租古蹟之虞。



華山園區整體規劃內容包括:電影實驗場OT案、文化創意產業引入空間整建營運移轉計
畫案ROT案及文化創意產業旗艦中心BOT案。期望透過創意文化園區之形塑,建立文化創
意產業交流行銷平台。華山現有園區空間將配置有電影藝術館、劇場空間、兒童劇場、
及文創產業空間等,從工藝到電影、戲劇,從創作到展演展示、從教學到娛樂、從生產
到行銷,華山創意文化園區將作為我國首座文化藝術之創意基地,更希望藉由華山創意
文化園區的運作及推動,提升台灣文化的創意水平及生活美學,進而增進台灣文化創意
的質地與產值,讓華山成為足資代表台灣新文化的品牌。


本案之目標亦即在主動提供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需求空間的挹注。投資人除每年以定
額權利金繳付外,亦另需繳交變動權利金,更需於營運計畫提出有助於本計畫、園區整
體發展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回饋方案,因此,對於本案之回饋將不只限權利金的形式
,也將提供行銷、產業、教育推廣及人才培育等方案來執行,亦對於文化產業推廣之廣
泛效益。以目前已完成委託的華山電影實驗場空間為例,依前期財務評估,委託營運雖
設定以5年為期,需至第4年後始能有小額回收,若非基於對電影藝術之熱情,若僅以商
業利益考量,實無法吸引一般投資人進駐。



本會為期能使招商作業更為順利,除依促參法令相關規定進行招商文件規範研擬作業、
行政作業之辦理,持續辦理至九十六年二月份始完成所有作業正式公告,又依促參法類
似案例之等標期,多在一個月至三個月間,本計畫招商文件規範二個月,以提供投資人
充裕時程進行提案,本案等標期將至96年4月16日截止,後續將依規定辦理評選作業。






以下內容來自友人傳來之資料





這部片名叫-華山十年依舊停車場-
這是一部關於十年來華山等待─
在等待什麼
藝術
公理正義
人民權益
官商勾結

從前從前有 一 個 人 民 在等待華山把垃圾清走
把野狗趕走
把立法院請走
把數不清的兒時記憶留下
把頂尖的藝術植入
想做一個藝術大國的國民

根據文建會2006年7/10公布的華山空間使用機能圖
這裏應該有小劇場、視覺藝術展覽空間、音樂表演空間…

〈拂到地上〉拿這個有什麼約束力,反正 是 我 得 標;
你們也知道這種圖,就是文建會拿學者來應付一下反對的人民

可是─至少請求你降低租金,台北沒有像華山這麼讓人民著迷的展演空間了

藝 術 付不起租金?向文建會要呀;你們這─〈什麼〉「當代藝術」
為什麼不去當代館展?

我們拼下華山交給文建會讓你─ 你是誰呀

反正 是 我 得 標

商人 為 什 麼 投資華山文創
商人為 什 麼 愛藝術愛人民遠勝過該把關的文建公僕
但是
為誰而賺
誰失最多

華山入商 以利滾利 你敢說不!
通關密語 創意 創意 創意 創意 創意 創意

人民出一百,文創得八八,文建得一二,藝術付場租,請問人民得多少?
就這麼說定了,華山入商,文創得八八,文建得一二,藝術付場租。
以利來滾利 誰敢說個不!

  數來寶

文建 口口聲聲說 藝文,偏把華山交文創;
文創 口口聲聲說 藝文,實實在在想money。
首都文創百百家,「華山藝文」台灣只一家,
不是只要有地賣藝術,人民也要有地做藝術。
華山入文創,
人民出一百,商人得八八,文建得一二,藝術付場租,人民忙到頭來得個零。
以利來滾利 誰敢說個 不,
藝術乖乖斷命脈,華山十年依舊停 車 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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